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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22
【文化局113】臺南市個人社造參與獎勵計畫,開始申請囉!

臺南市政府文化局「臺南市個人社造參與獎勵計畫」

▲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。

▲鼓勵關注地方發展議題,具熱忱、專業且有意願投入社區營造之個人,以創新思維投入在地願景實踐,透過盤點、觀察掌握地方文化知識,針對在地需求設計行動方案,連結機關、學校、社群、第二部門等資源投入地方扎根及再生。獎勵個人提出實驗性方案參與公共事務,連結多元議題、促進社群能量進入地方,捲動在地居民透過行動凝聚共識,創造社會影響力,並促進人才留鄉,激盪青銀世代互動共好,拓展在地文化創新亮點。

▲補助對象為設籍/就業/就學/實住本市,年滿20歲之自然人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▲外籍人士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簽證,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,並檢附相關證明(效期應超過計畫執行期程),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。

▲本計畫採競爭型獎金制度,經評審通過獎勵者,每年最高可獲得新臺幣(以下同)25萬元額度獎勵金,核定金額及案數依實際評審情形調整。
    
▲提案方式:請於113年3月1日前函送申請計畫書(含合作同意書、共識討論紀錄及簽到表)一式10份、身分證明文件及設籍/就業/就學/實住本市之證明(蓋與正本相符章、簽名或蓋用個人印章)、電子檔光碟1式至臺南市文化局辦理審查。

▲有關各類補助資格、補助類型和補助金額、申請方式和審查方式,以及相關注意事項,詳附件「臺南市個人社造參與獎勵計畫」。
 
▲為響應環保節約資源,本案計畫書格式等附件請逕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/ 各項補助計畫頁面( https://reurl.cc/g44jQ7 )查詢下載電子檔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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